孩子出生后18个月内
生育津贴的报销时间范围一般为 孩子出生后18个月内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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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 :生育津贴需要在孩子出生后的18个月内进行报销。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需连续购买满12个月,且在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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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对于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通常生育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孕期门诊检查的费用,可以和生育津贴一起报销,一次申请,一次跑腿,一个窗口即可完成申报。如果生育时没有满足9个月的,在分娩后继续缴纳12个月,也即在孩子满周岁后,也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同时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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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要求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后次月起,凭《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将职工生育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一般报销都没截止时间。建议尽早办理,以免由于材料丢失、污损,和工作原因,影响办理进度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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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时限 :每月大部分区申报截止到当月工作日20日,部分区可以全月办理报销业务。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的报销时间范围较宽,但建议尽早办理,以确保顺利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