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医保政策,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职工医保
- 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
男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
-
女性需累计缴费满20年
-
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10年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未达到规定年限,可按应补足的最长年限一次性补缴,月补足标准为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的9%
-
灵活就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若缴费年限未达标,可继续缴费至达标或一次性趸缴
二、居民医保
- 需每年持续缴费,无最低年限要求,但未缴费期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视同缴费年限 :包括职工参保前的缴费年限,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
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月补足标准可能随政策调整,以退休前缴费基数为基准
-
新生儿参保 :非南京户籍新生儿父母一方持有居住证并缴费满1年,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可享受医保待遇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规划缴费年限,避免因年限不足影响退休后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