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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后, 在符合特定情形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费 。以下是详细的退费情形和流程:
- 退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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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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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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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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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征地、就业或户籍注销、转出、错缴等原因,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退费申报时限 :
- 参保人或参保人亲属应在缴纳费款所属参保年度的3月31日前,向县税务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 退费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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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居民可以通过“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退费,具体步骤包括进入社保费办理页面、添加账户信息、选择退费类型和退费情形、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时间、上传相关资料并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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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 :居民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或者线下窗口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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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居民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湖北医疗保障”进行线上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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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 :省内、跨省重复缴费退费、缴费后死亡退费、城乡居民转为职工医保等情形,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退费。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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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成功缴费后,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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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前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中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向参保地税务部门提出退费申请。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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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申请退费前,应先确认是否符合退费情形,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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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死亡证明、重复缴费证明等,以便顺利办理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