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退休补缴医保的规定如下:
- 补缴时限 :
- 灵活就业退休人员须在2024年12月25日前办理费用补缴手续,错过补费期将不再给予受理。
- 缴费年限要求 :
-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补缴标准 :
-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医保费用时,按照本人上一年度的基数进行补缴。例如,2024年12月退休需要补缴的灵活就业医保最低基数为5008元,按照最低基数补缴,职工补缴医保标准为基数5008*补缴系数5.6%=280.45元/月。
- 补缴期间待遇 :
- 未超过3个月的欠费时间,享受医保待遇不受影响;欠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补缴欠费后,从补缴到账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欠费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不予负担。
- 补缴方式 :
- 灵活就业人员需前往指定办公地点办理费用补缴手续,补缴部分不补划个人帐户。
- 政策依据 :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制度,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累计年限,期限须满10年。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务必了解并遵守当地医保政策,及时完成医保费用的补缴,以确保能够正常享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