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支付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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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的医疗费 :包括床位费、检查费、诊疗费、药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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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的医疗费用 :如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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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后收入住院治疗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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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 :在大病保险报销中,这部分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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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门诊医疗费用超过18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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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 :门诊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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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 :门诊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统筹支付的项目不包括医保目录外的费用,这些费用需要由个人全额承担,称为“个人自费”。此外,医保目录内的部分费用需要先由个人自付,具体包括起付线以下、乙类先行自付、按比例自付、封顶线以上、自付范围内超限价部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