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二次报销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报销条件
- 基本条件
需满足“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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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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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在职人员1300元,退休人员650元)。
- 报销范围
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金额超过起付线的部分,且未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二、报销比例与分段标准
- 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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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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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65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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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后-1万元按88%报销,1-40万元按91%报销,40-60万元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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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院 :起付线后-1万元按93%报销,1-40万元按96%报销。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7万元(含门诊、急诊等),超过部分不再报销。
三、计算示例
案例 :某退休人员三次住院,累计自付20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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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自付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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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自付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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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自付4万元。
计算过程 :
- 首次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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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2万 - 1万 = 11万,按91%报销,报销11万×91% = 10.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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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万 - 1万 = 3万,按93%报销,报销3万×93% = 2.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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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4万 - 1万 = 3万,按93%报销,报销3万×93% = 2.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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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报销总计 :10.01万 + 2.79万 + 2.79万 = 15.6万,个人自付4万 - 1.56万 = 2.44万。
- 二次报销 :
- 剩余自付20万 - 15.6万 = 4.4万,按90%报销,报销4.4万×90% = 3.96万。
- 总自付 :
- 首次自付2.44万 + 二次报销3.96万 = 6.4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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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年度累计自付部分超过7万元即停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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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报销 :起付线2000元(在职),1300元(退休),按9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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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部分城市(如北京)二次报销由单位统一报销,需符合单位参保政策。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