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确实可以用于家人的医疗费用和医保缴费,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规定:
一、使用范围
- 支付被授权人医疗费用
可用于被授权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产生的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
- 缴纳被授权人医保费用
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二、使用条件
- 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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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参加山西省职工或居民医保并建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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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如配偶、父母、子女等)需参加山西省内的职工或居民医保。
- 亲属范围
除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外,扩展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账户余额限制
- 部分城市(如大同市)规定,仅当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元时,超出部分可用于共济。
三、操作方式
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省级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授权,被授权人需凭授权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机构使用共济资金。
四、注意事项
- 统筹报销与个人账户区分
家庭共济仅限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不可用于统筹报销部分。
- 动态调整机制
若授权人或被授权人医保关系终止,授权关系将自动解除。
以上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起在山西省全面实施,适用于全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