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具体包括门诊费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等。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家庭共济范围
- 人员范围扩大
2024年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覆盖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近亲属及结亲户。
- 跨省共济
若共济人(如配偶、父母)在新疆外地参保,参保人可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实现跨省转账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二、可支付项目
- 门诊费用报销
个人账户资金可直接支付参保人员及近亲属的门诊自费部分,改革后门诊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提高至4000元。
- 代缴城乡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代缴参保人员及近亲属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需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完成绑定和代缴操作。
三、注意事项
- 医保待遇限制
家庭共济仅限个人账户资金,不包含医保报销待遇。被共济人就医报销仍需依其参保的医保类型(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享受相应待遇。
- 操作方式
授权流程可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完成,需绑定家庭共济成员并设置授权金额。
四、改革意义
此次改革通过扩大共济范围和增加使用功能,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减轻了居民的现金缴费压力。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新疆医保政策调整内容,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