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医保缴费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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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 :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15%缴纳,具体比例由单位申报,但不得超过省平工资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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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 :缴费比例为9%(含生育保险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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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6%(含生育保险0.6%)。
-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 统一为2%+3元(即2.3元/月)。
二、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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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费 :每年约36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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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困难救助费 :每年约12元/人。
三、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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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低于省平工资60%的按60%、高于300%的按30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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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申报基数,但需符合政策上限。
四、示例计算
以杭州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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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职工月工资8000元,单位按8000元×1%(非机关/事业单位)或8000元×1.2%(一般企业)缴纳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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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纳8000元×2.3% = 184元/月。
五、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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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绍兴市调整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保费降至9%,灵活就业人员降至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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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年度缴费基数需以官方发布的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实际缴费比例可能因地区细则或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以当地社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