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邵阳城乡居民医保在县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报销比例标准
- 县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 65% (即医保基金支付65%的费用,个人自付35%)。
- 起付标准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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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为 500元 (不同类别人群可能略有差异,如学生、儿童及70岁以上老人起付标准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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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 1.1万元 的部分,可获额外补偿(如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等特定疾病)。
-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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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降低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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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与住院比例不同,例如村卫生室60%、乡镇卫生院40%、县级医院65%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