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月或12个月
在合肥,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关键条件包括:
-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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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含生育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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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育时未连续缴满9个月,但在生育后用人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也会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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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安徽省计划生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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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及以上 :
- 如果累计缴纳不满10个月,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综合以上信息,合肥社保交满9个月或12个月(在生育后继续缴纳满12个月的情况下)可以领生育津贴。建议您详细了解并咨询本地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以获取更为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