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低保资格的取消规则如下:
一、取消低保的基本条件
- 家庭整体条件变化
若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通过其他途径实现稳定收入,可申请取消低保。
- 违规行为
包括拒绝配合调查、故意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材料、长期闲置承包土地等。
二、取消对象与范围
- 家庭整体取消
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通常情况下,若家庭整体不再符合条件,需整体取消低保资格。
- 个别成员单独取消
若家庭中个别成员因以下情况不再符合条件,可单独申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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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成员收入显著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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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成员拒绝配合收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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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成员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三、特殊情况说明
- 重度残疾人或重大疾病成员
若家庭中有重度残疾人或重大疾病成员,通常不会因一人收入变化而取消整个家庭的低保资格,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动态调整机制
低保资格实行动态管理,相关部门会定期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及时调整保障对象。
四、异议处理
若对取消低保决定有异议,可向民政部门投诉,要求重新审核。民政部门需在接到投诉后及时调查并反馈处理结果。
综上,低保资格的取消既可能涉及整个家庭,也可能针对个别成员,具体取决于家庭整体或个人条件的变化。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主动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了解最新政策及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