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家庭共济范围
自2024年9月1日起,山西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扩大至以下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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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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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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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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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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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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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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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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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子女
二、使用条件
- 被授权人参保要求
被授权人(如父母、子女)需已参加山西省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 资金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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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支付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的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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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笔支付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支付后个人账户结余需不少于3000元。
三、操作方式
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授权,被授权人可定期领取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医疗费用自付部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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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父母不包含在共济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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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授权人已参加居民医保,则按居民医保待遇报销,不再享受职工医保报销。
五、法律依据
政策依据为《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拓展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场景,减轻家庭医疗负担。
综上,山西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可以 用于支付父母的合规医疗费用,但需符合上述条件并办理相关授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