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异地父母的医疗费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政策说明
- 家庭共济范围
上海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扩展至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包括支付门诊、住院等自费医疗费用。
- 跨省使用限制
该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异地就医,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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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需参加异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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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需满足一定条件。
二、操作流程与条件
- 组建家庭共济网
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完成家庭成员关联。
- 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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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要求 :需为上海职工医保一档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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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要求 :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需超过深圳市(或异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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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要求 :需已参加异地医保且个人账户为零或无个人账户。
- 使用范围
仅限支付异地就医的自负医疗费用(如门诊、药店购药),不可用于异地医保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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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建议提前通过全国医保平台备案异地医疗机构,避免影响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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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3月最新政策,具体操作以医保部门官方指引为准。
若需办理,可联系“随申办市民云”APP客服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