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24年居民医保政策,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 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起付标准:200元/次
-
报销比例:8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 一级/不设等级医疗机构
-
起付标准:500元/次
-
报销比例:82%
- 二级医疗机构
-
起付标准:800元/次
-
报销比例:80%
- 三级医疗机构
-
起付标准:1200元/次
-
报销比例:65%
- 省部属医疗机构
-
起付标准:2000元/次
-
报销比例:60%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补充说明)
-
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900元,一万元以下按12%自付,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8%自付
-
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600元,一万元以下按9%自付,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5%自付
-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300元,一万元以下按5%自付,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4%自付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所有级别医疗机构均为15万元,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
-
多次住院累计起付标准 :同一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时,起付标准按50%计算,年度累计不超过3000元
-
特殊群体 :如60岁以上居民、贫困人群等,可能有额外报销政策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全年度,2025年缴费标准预计为400元/人,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