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宜昌市居民医保政策,报销比例主要分为门诊、住院及门诊特殊疾病三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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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无统一标准(市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需签约,市外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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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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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医疗费用≤80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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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医疗费用>800元:高血压、糖尿病参保居民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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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年度累计15万元,超过部分通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解决
- 门诊特殊疾病
- 与普通门诊共用15万元年度支付限额,超过部分同样通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途径解决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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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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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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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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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起付标准减半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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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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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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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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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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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费用 :先由个人自付10%,再按甲类比例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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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和住院待遇共享1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需通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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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产前检查费用已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以上信息综合自宜昌医保官方及政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