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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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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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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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学生、儿童)、60%(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其他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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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学生、儿童)、65%(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其他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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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学生、儿童)、70%(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其他城乡居民)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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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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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具体比例根据各地政策而定,一般较高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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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基金承担的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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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二次报销: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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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 其他特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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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以报销10元,最多报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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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这些报销比例和政策可能会根据时间和具体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