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保政策,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能否报销及报销流程如下:
一、异地就医报销的可行性
- 异地就医备案是必要条件
参保人员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医保大厅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的医疗费用需先自费垫付后报销。
- 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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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包括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门诊等,可持医保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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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急诊未备案可先垫付,回参保地报销;无第三方责任的工伤、意外等特定情况也可直接结算。
二、报销流程与材料
- 线上备案流程
-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异地就医备案”专区→选择就医地→提交个人信息并完成认证。
- 线下备案材料
- 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至参保地医保机构办理异地居住人员登记。
- 报销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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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小结、身份证、户口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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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报销时效:需在出院后1个月内提交材料。
三、注意事项
- 报销比例差异
未办理异地备案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能降低至“临时外出就诊”标准(如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可能降至50%)。
- 定点医疗机构要求
需选择参保地或就医地已开通异地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机构需先垫付后报销。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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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第三方责任的工伤、意外等费用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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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费用、美容治疗等违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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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若在浙江省内异地(如黄山市)就医,需提前备案并确认当地医院是否开通了跨省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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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异地就医个人账户按参保地政策划入,与本地使用无差异。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提前电话咨询就医地医保机构,确认具体流程及报销比例,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