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职工医保政策,个人账户划扣比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扣比例
- 缴费基数2%计入个人账户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20%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11%计入个人账户
若以灵活就业或失业人员身份参保,个人缴纳部分按11%计入个人账户,其余89%计入统筹基金。
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扣比例
- 定额划入标准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2022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3%(如2023年按此标准执行)。
- 2020年特殊调整政策
-
45周岁以下 :月划入标准为250元,2020年度8个月共划入2000元;
-
45周岁及以上 :月划入标准为275元,2020年度8个月共划入22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基数调整
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与参保缴费基数挂钩,例如2024年跨45/70周岁人员将分段计算。
- 长护保险扣除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每年扣除45元长护保险费后再计算划入金额。
- 账户余额结转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可结转至下一年度,例如2023年12月31日结余将计息后转入2024年账户。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缴费年限、年龄段的调整机制,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以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