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在职职工
- 个人缴费部分
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
- 单位缴费部分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约30%计入个人账户,其余70%进入统筹基金。
二、退休人员
- 过渡期(2023年1月1日-2024年1月1日)
按2022年个人账户划入总额的月平均数划入。
- 2024年1月1日起
根据改革方案,划入标准调整为统筹地区2024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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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入金额计算 :个人账户月划入金额 = 个人缴费基数×2% + 单位缴费基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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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若当地政策调整(如缴费基数变化),实际划入金额会相应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