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南通异地医保报销规定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与直接结算
- 备案方式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苏医保云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实现直接结算。
- 特殊情况处理 :急诊就医可先就医后备案(需医疗机构上传“急诊”标识),或通过电话传真、邮寄、医保APP等“不见面”备案。
- 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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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 :门诊、住院费用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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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 :住院费用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结算,门诊费用执行上海市医保目录。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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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综合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800元,一级75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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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按起付标准的20%递减(最低不低于200元),长期连续住院每90天重新计算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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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转院单备案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按“医保南通保”方案执行,居民医保降低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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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转院单备案 :职工医保降低10个百分点,居民医保降低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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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不受备案限制,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
三、特殊群体与待遇
- 异地安置人员
- 安置退休、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或转诊人员,在备案地就医可享与参保地一致报销比例。
- 门诊慢特病
- 同时享受多个门诊慢特病待遇的,按参保地确定待遇规则。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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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 :未经备案的异地就医费用需先自费垫付,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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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规定 :需通过具备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文件,确保覆盖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急诊处理等关键环节。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备案,避免因手续问题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