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 2009年1月1日前参保人员
若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且未断缴,退休后无需再缴费即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 2009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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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15年 :无论中途是否断缴,均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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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20年 :同样无需再缴费,但需包含成渝两地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含重复计算部分)。
二、特殊情况说明
- 中断缴费处理 :
若连续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补缴至满15年;若补缴后累计年限仍不足20年,则需继续缴费至满20年。
- 个体参保人员 :
2009年1月1日前参保的个体需累计缴费满15年;2009年1月1日后参保的个体需累计缴费满15年或20年。
三、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规定 :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未满15年可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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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情况 :需连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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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2009年前参保且累计缴费满15年,或2009年后参保且累计缴费满20年。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参保时间节点,结合自身缴费记录,提前规划缴费年限,避免影响退休后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