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医保报销额度如下: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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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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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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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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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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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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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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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住院起付标准以上)、94%(住院起付标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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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住院起付标准以上)、88%(住院起付标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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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住院起付标准以上)、85%(住院起付标准以下)。
- 特殊疾病门诊 :
- 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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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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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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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缴费的成人居民、大学生和学生儿童为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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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缴费的成人居民为16万元。
- 慢性病门诊 :
- 门诊按照90%报销,无起付线,每个季度按照800元,年度最高限额3200元。患有多个慢性病按年度40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