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门诊慢病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疾病:
- 癫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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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发作性抽搐、意识障碍、感觉、精神或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具有发作性、短暂性、重复性、刻板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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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电图(EEG)或视频脑电图(Video-EEG)见尖波、棘波、尖—慢波或棘—慢波等痫样放电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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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除外其他非癫痫性发作性疾病,如假性发作、晕厥、偏头痛、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过度换气综合征、发作性睡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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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癫痫药物治疗可控制发作。
- 帕金森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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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明确诊断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病综合征,具备以下四项临床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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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止性震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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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僵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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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徐缓和姿势反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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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运动障碍症状,如唾液和皮脂腺分泌增多,汗分泌增多或减少,大、小便排泄困难和直立性低血压,晚期患者可出现言语障碍或痴呆、抑郁等症状。
- 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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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明确诊断为支气管哮喘,并同时具备以下7项中的2项即可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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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症状>2次/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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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活动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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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夜间症状,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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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使用缓解药物的次数>2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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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功能<正常预计值(或本人最佳值)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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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发作的次数每年在1次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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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
- 重症肌无力 :
- 具体标准未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肌肉无力和易疲劳等症状,且需通过相关检查确诊。
此外,黑龙江省还规定了一些其他疾病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例如高血压(Ⅲ期以上)、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脑血管病后遗症(合并肢体功能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糖尿病合并症、再生性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活动性结核病、房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对于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符合上述28种门诊慢性病认定标准的均可申报。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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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认定标准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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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过程中需要的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住院病历复印件、辅助检查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