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停保办理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线下办理方式
- 户籍人员
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
- 代办要求
若委托他人代办,需代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保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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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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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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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非户籍人员)
-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材料审核通过后立即停止缴费并出具退款通知。
二、线上办理方式
- 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通过个人账号进入“城乡居民停保登记”模块,按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提交审核后完成停保。
三、注意事项
- 停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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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通常需在每年6月25日前办理下一年度停保手续,逾期可能影响次年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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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就业、户籍迁移等原因停保,需立即办理。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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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保若当年未缴费将自动失效,次年无法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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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可通过当地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停缴。
- 重新参保
停保后若需重新参保,需按年度缴费流程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建议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若需线下办理可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医保机构确认最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