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一般是指 省直单位 的职工所参加的医疗保险。这些单位通常是由省垂直管理的,包括省统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委员会、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教育厅等。这些单位有专门的省医保中心或省医保服务中心来负责医保事宜。
具体来说,省医保的参保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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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包括省级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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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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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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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供给及部分供给经费的省直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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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高校职工 。
此外,省医保的统筹范围主要由省负责,与市医保有所区别。
综上所述,省医保主要是为省直单位的职工提供医疗保障,这些单位通常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稳定性,职业前景广阔,薪资福利和人文环境方面都比较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