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
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支付比例90%。
-
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600元,支付比例88%。
-
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1200元,支付比例85%。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
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定点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5%,个人自付比例15%。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0%,个人自付比例2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个人自付比例3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个人自付比例40%。
-
特大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5%,个人自付比例45%。
- 急诊抢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 急诊抢救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 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
特殊病种 :透析比例为94%,其余病种为85%。
-
慢性病病种 :在职人员支付比例为75%,退休人员为85%。
- 其他特殊政策 :
-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 :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5万元,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2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适用于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报销比例不包括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先行自付部分及丙类药品、丙类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自费部分。
建议:
-
住院治疗 :选择合适的医院等级,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
门诊治疗 :根据自身病情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合理利用门诊慢性病政策。
-
急诊抢救 :及时使用急诊抢救服务,以获得更高的报销比例。
-
大额医疗费用 :了解并利用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