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位于 内蒙古自治区中部 ,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2023年底,全市常住人口约为160.48万人,拥有汉族、蒙古族、回族、满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朝鲜族等49个民族。现辖1区1市4旗5县,并设有6个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宁区是乌兰察布市政府所在地。
历史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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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历史 :乌兰察布地区早在旧石器时代即有人类活动,古时为林胡、楼烦、东胡、匈奴、鲜卑等北方少数民族的繁衍栖息地。战国时期,这里是赵国和匈奴的领地。秦并六国后,在原来赵国的地域设置了云中、代郡、雁门三郡。秦亡后,匈奴占据了这里的大部分地区,并于西汉时在四子王旗境内建立了中部单于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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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至元 :北魏前夕,乌兰察布的大部分地区为拓跋鲜卑所据有。隋唐时期,这里先后设郡、州、府、军。金朝时,设集宁县,为西京路大同府抚州属邑。元代,在今集宁区建立了集宁路,成为集宁一名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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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乌兰察布盟形成于清朝康熙年间(1662年—1722年),由先后归附清廷的蒙古四部六旗首次会盟于四子王旗境内乌兰察布地方,因以河名呼其地,以地名呼其盟,迄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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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 :民国时期,乌兰察布盟六旗属绥远特别行政区管辖。1914年,中华民国政府批准设立绥远特别区、察哈尔特别区(都统)。1928年,察哈尔、绥远等特别行政区改为行省后,乌兰察布盟仍属绥远省管辖。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乌兰察布盟正式撤盟设市。
地理与气候 :
乌兰察布市地处北纬40°10′~43°28′,东经110°26′~114°49′,总面积5.45万平方公里。地貌类型多样,主要有山地、丘陵、高平原、平原。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适宜人居和农业生产。
经济与发展 :
乌兰察布市是资源富足、绿能无限的风光宝地,也是区位优越、交通便捷的开放高地。境内2条高铁、6条铁路、7条高速公路、8条国道交汇,荣获国家陆港型物流枢纽、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等称号。
旅游资源 :
乌兰察布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被誉为“草原博物馆”“中国草原避暑之都”。主要景点包括集宁战役纪念馆、集宁国际商贸城、格根塔拉草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