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兰州市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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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3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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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4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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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10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 兰州城乡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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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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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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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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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为65%。
- 城镇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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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550元、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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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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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与在职职工相同,统筹基金自付比例分别为12%、8%、4%。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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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进行调整,建议患者在住院前咨询医院医保办或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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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殊疾病,兰州市居民的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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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兰州市的医保住院报销政策,从而更好地规划您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