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山西农村合作医疗 可以 进行大病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大病补偿 :
-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 新农合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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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已全面推行,参合农民如患大病将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最高报销额度可达到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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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利用新农合基金对参合农民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再次给予补偿,从而提高其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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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参保人员因病去指定医疗机构治疗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在经过新农合报销之后,对于因特殊情形超过规定限额的、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中的合规医疗费用,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这一项目来给予补偿。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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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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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分5档,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5万元以上至10万元、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30万元以上的部分,分别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5%、65%、75%、80%、85%的比例给予支付。
- 大病保险起付线 :
- 城乡居民大病支付(即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分段按相应比例报销。
综上所述,山西农村合作医疗通过大病补偿和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大病医疗保障,减轻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