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
山西省门诊报销政策自2025年1月起开始实施新的规定。根据山西省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从2025年1月起,山西全省城乡居民门诊、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将按统一标准报销,以前各地城乡居民报销标准同步停止执行。
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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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院 :普通门诊看病没有起付线,直接按照门诊费用的一定比例报销,报销比例为55%(降血压和降血糖药费按60%报销,高血压年度最多可报260元,Ⅰ型糖尿病可报48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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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及以下医院 :普通门诊看病没有起付线,直接按照门诊费用的一定比例报销,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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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普通门诊费每次要先自费80元后,再按45%比例报销。
此外,山西省还从2023年1月1日起实行了新的医改门诊报销制度,个人缴费的2%打入个人医疗卡里,并同步开启了普通门诊费报销,将药店购药费用纳入门诊报销范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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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关注当地医保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了解具体的报销标准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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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留意医保卡的划入标准和普通门诊费报销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