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 可以在眉山使用 。根据提供的信息,成都与眉山等城市签署了《成都经济区基本医疗保险合作协议》,并从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的互认。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8市的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可以向就医地的医保机构提交报销材料,医保机构将参保人员的报销资料送到参保人员参保的医保机构,由参保地医疗机构进行报销,不再受地域限制。
此外,眉山市医疗保障局还将医保智能服务终端机进驻市政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实现了查询、打印、经办功能,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医保相关事务。
因此,成都医保可以在眉山使用,参保人员可以在眉山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