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医院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
在职职工: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
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70%。
-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80%。
-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最高限额为2万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
在职职工:
-
一级医院(社区服务中心):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6%。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3%。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88%。
-
医保退休人员:
-
一级医院(社区服务中心):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6%。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3%。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88%。
-
住院起付标准:
-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
-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
-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
-
一年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适用于邢台市人民医院,并可能随着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您直接咨询医院医保办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