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医保二次报销起付标准为 650元 。具体来说,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首次住院的起付线标准为1300元,而再次及之后住院的起付线则为650元。此外,医保二次报销还有以下规定:
-
个人账户自费达200元可享50%二次报销 :天津市医保政策规定,当月个人账户内累计自费金额超过200元后,超过的部分可以享受50%的二次报销,且每个人每年享受二次报销的金额上限为1000元。
-
住院报销梯度 :
-
职工医保 :
-
第一次住院 :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三级医院1700元。
-
第二次住院 :一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
-
居民医保 :具体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个人类型有所不同,一般起付标准会低于职工医保。
- 大病保险 :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金额(如城镇居民超过上一年度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超过上一年度年人均纯收入)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为70%。
综上所述,天津的医保二次报销起付标准为650元,且还有个人账户自费200元后可享受50%二次报销等政策。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还请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和个人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