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镇医保异地报销比例如下:
- 二级医院住院 :
- 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 一级医院住院 :
-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跨省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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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普遍维持在70%至95%的区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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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区间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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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区间:报销比例为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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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至5000元区间: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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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至10000元区间:报销比例为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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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报销比例为95%。
- 乙类药品 :
- 报销比例为80%。
- 贵重药品 :
- 报销比例为70%。
- 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 :
- 报销比例为70%。
- 门诊报销 :
- 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的限额为700元,报销比例为60%-70%,没有起付线。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 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政策标准,即不降报销比例。
- 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
- 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 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或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自行外出就医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湖南城镇医保异地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并在异地就医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