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广东省内异地就医门诊 可以 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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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结算 :广东省内异地参保人可以在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进行直接结算。如果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需要由个人支付剩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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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省内异地医保患者需在参保地进行门诊特定病种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医院按门诊特定病种进行医保联网结算。如出现系统故障无法在医院报销,也可先在医院自费回参保地医保部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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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资料 :医保报销所需要的资料包括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发票原件加盖医疗机构的收费业务用章、住院明细汇总清单、就医医疗机构盖章的诊断证明材料、住院病历首页或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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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 :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或异地生育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备案有效期原则上均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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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就医 :因急诊抢救就医、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由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相应系统接口办理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费用返回参保地零星报销。
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政策和流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