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鄂州市医保政策的主要内容:
- 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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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在职职工报销55%,退休职工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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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国家谈判药品中的“单独支付”部分药品有效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
- 住院待遇 :
- 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具体比例和起付标准未详细列出,但一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 异地就医 :
- 异地门诊就医购药:在职职工报销55%,退休职工报销60%。
-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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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三期:每月150元(城镇职工医保)或120元(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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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每月150元(城镇职工医保)或120元(城乡居民医保)。
- 生育保险待遇 :
- 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未详细列出,但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和相关补助。
- 医疗救助政策 :
- 农村贫困人口中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独女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由政府全额资助,其他人员按照200元标准由当地政府给予定额参保补贴。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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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2021年度为28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5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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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限:2021年2月28日后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三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6月30日止不再办理缴费。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2023年及之前的政策,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建议您直接咨询鄂州市医疗保障局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