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统筹 :
- 报销比例为60%,一年内累计最高报销300元。
- 门诊慢性病 :
- 报销比例为70%,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 门诊“两病” :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一个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为200元。
- 重特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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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8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70%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65%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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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含门诊特定药品)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终末期肾病按85%的比例支付。
- 住院医疗待遇 :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生育医疗待遇 :
-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鹤壁市居民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涵盖了门诊、慢性病、重大疾病和生育等多个方面。建议参保居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治疗方案,以最大化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