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生育险报销的条件和标准如下:
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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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12个月以上 :职工生育时生育保险累计缴纳满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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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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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 :参保人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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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定医疗机构分娩 :需在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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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申领时效 :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报销标准
- 生育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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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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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娩产: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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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2500元。
- 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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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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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初产妇增加30天产假,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增加30天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延长产假15天。
- 计划生育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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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补偿:500元(限生育一孩前的流产,并且能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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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7个月以内流产补偿: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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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最高支付价为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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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最高支付价为850元、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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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最高支付价为2500元、800元。
-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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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定额补助标准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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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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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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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娩产: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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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5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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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增加其基本费用的10%。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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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照本人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实际产假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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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分娩的,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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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当期有合并症或并发症住院的,按职工医保普通住院政策执行。
这些条件和标准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生育保险管理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