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合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医药费用 :
- 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分结转至下年使用。
-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 :
- 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金额后,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外医院按50%纳入),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2000元。
- 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 :
- 因治疗特殊疾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全年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按45%予以补偿,启东市级医院按35%予以补偿,转诊到市外定点医院按30%予以补偿,非转诊到市外医院按15%予以补偿。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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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中,镇卫生院报销60%,三级甲等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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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省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了55%,肺癌等近12种疾病,新农合补助最高达到70%。
- 市外医院报销比例 :
- 市外定点医院(异地)起付线为1500元,报销比例是45%-7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陕西省农村合疗的报销规则,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方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获取最新和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