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已经调整为 男职工满30年,女职工满25年 。这一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将在此日期前进行过渡。
在过渡期内,即文件下发之日至2025年底前退休并办理补缴手续的参保职工,可以选择按照新的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或实际缴费满10年的政策来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
对于在过渡期前已经退休的参保职工,将继续按照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的政策执行。
此外,对于省外转入济宁市的参保职工,除了需要满足新的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外,还需要确保省内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
这些调整旨在统一全省的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标准,并确保参保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能够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