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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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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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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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报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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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 乙类药品、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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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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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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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
- 二次报销 :
- 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 跨省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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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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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5%,个人先行自付比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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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90%,个人先行自付比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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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85%,个人先行自付比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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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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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西省就医的报销比例与本地相同,即普通门诊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5%,退休职工为70%;住院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60%。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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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异地长期居住证明(备案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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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可以通过电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赣服通-医保专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综上所述,江西省异地医保报销比例较为详细,涵盖了普通门诊、住院、特殊药品和特殊治疗等多个方面。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详细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和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