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保药店统筹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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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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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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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居民:60%
- 门诊慢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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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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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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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定点医疗机构:50%
- 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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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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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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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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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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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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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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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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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
-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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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大额报销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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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至20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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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至30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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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至4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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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至50万元:50%
- 特殊疾病门诊 :
- 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75%
- 基层医疗机构居民普通门诊 :
-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65%
综上所述,山东医保药店统筹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住院医疗保险待遇以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均有各自的报销比例。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和用药,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