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医保的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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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缴费费率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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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个人缴纳0.7%,财政补助1.1%;少年儿童和大学生个人缴纳0.6%,财政补助1.2%。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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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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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如社康):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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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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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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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居民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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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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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以下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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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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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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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岁以上居民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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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
- 报销范围 :
- 医保报销原则遵循“三个目录”内的费用可按医保规定报销,即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
- 大病保险 :
-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累计3万元以上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
- 异地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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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分为三类情况: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就诊手续、参保人在异地急诊抢救、临时外出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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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总体上是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100%、90%或80%进行报销。
- 其他 :
- 参保居民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门诊、住院或生育服务,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并免除部分公共卫生基金。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深圳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