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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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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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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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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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一档参保人300元,二档参保人50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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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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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80%(未成年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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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85%(未成年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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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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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70%(未成年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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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75%(未成年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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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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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50%(未成年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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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55%(未成年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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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一档80000元,二档120000元
- 特殊疾病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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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费用按住院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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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实行按比例、限额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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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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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