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工医保门诊的报销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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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需要在沈阳市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如果是家庭医生签约患者,也可以选择非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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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起付标准 :门诊医疗费用需要达到一定起付标准才能进行报销。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不同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不同。例如,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0元,三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为600元,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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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报销金额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金额 = (门诊医疗费用 - 目录外费用 - 目录内先行自付费用 - 起付标准) \times 报销比例 $$
其中,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医院的等级和是否属于慢性病待遇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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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待遇 :如果参保人在门(急)诊抢救,并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确诊后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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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待遇 :已经认定并享受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门诊慢性病之外的门诊费用按普通门诊就医、结算,门诊统筹年最高支付限额为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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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报销明细 :参保人可以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首页—“门诊共济”—“职工门诊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报销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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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建议参保人及时了解并确认自己的医保待遇和报销标准,以便在就诊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