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2%
居民医保在二级医院的报销范围包括 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 ,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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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报销比例为85%、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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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报销比例为85%、75%、55%。
- 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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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老年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补助待遇:一般、老年城镇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未发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且下一医疗年度继续参保缴费的,可享受上一医疗年度个人缴费额10%的普通门诊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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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方面:一档居民在二级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慢特病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报销比例为70%;二档居民在二级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慢特病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报销比例为65%。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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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一档居民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二档居民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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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和特殊疾病待遇不重复享受,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当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