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为75%。
-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65%(500元以下)到75%(10000元及以上)。
-
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65%(1000元以下)到75%(10000元及以上)。
- 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
- 门诊大病可纳入统筹报销,个人先垫付费用,按不同比例补偿,每人年1000元封顶。
- 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
- 尿毒症透析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等特定病种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具体为70%(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到80%(未成年居民和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
- 大病保险补偿 :
-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部分,由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再次给予补偿报销。具体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内)到60%(超过5万元的部分)。
综上所述,漯河市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的等级和是否属于特殊病种有所不同。建议患者在就诊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报销流程,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