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买药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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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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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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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居民、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大龄人员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疗机构65%,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40%,市区定点医疗机构、B级定点零售药店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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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园)学生、少年儿童 :市区定点医疗机构、B级定点零售药店65%。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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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起付线以上至4万元(含)的部分基金结付75%,4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基金结付8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基金结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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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项目 :如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恶性肿瘤化放疗治疗期等,累计20万元(包括住院费用)内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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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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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在职职工800元,退休人员700元;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500元;乡镇等基层医院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均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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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 :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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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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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合规自费费用3万元以内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支付50%,超过3万元部分支付70%。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苏州市医保局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为准,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