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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职工医保 可以在药店报销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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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淄博市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执行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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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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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及以下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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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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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5%。
- 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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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需先通过定点医疗机构或网上自助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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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门诊统筹定点药店购药时,需凭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开具电子处方,并经医院药师审核后上传至电子处方流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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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可通过“淄博医保”微信小程序查看可购药的门诊统筹药店,到药店出示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处方下载和审核,完成购药结算。
- 药品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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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可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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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剩余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
综上所述,淄博市职工医保在药店购药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根据药品分类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建议参保职工在购药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